兹有以下两位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遗失,相关情况核实如下:
上述当事人于年月日,在 【省】 【市/县】 乡镇(街道)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手续, 因该时期(上世纪90年代)婚姻登记工作尚未全面实现电子化录入,相关纸质档案在后续归档、保管过程中核查发现遗失,遗失地点为 【省】 【市/县】 乡镇(街道)婚姻登记机关档案保管室。
经核查,该婚姻登记行为属实,但受当时历史条件限制,婚姻登记信息未录入全国婚姻登记管理系统,仅留存纸质档案;因年代久远、档案保管条件有限等客观因素,纸质档案现已遗失,无法调取。